重要通告2022年第31号共和县
2023/2/13 来源:不详
通告
年第31号
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经省、州、县专家组综合评估全县疫情防控形势,并向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同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年8月21日15时解除恰卜恰镇主城区阶段性静态管理措施,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11个乡镇(包含恰卜恰镇15个行政村)静态管理待8月22日第四轮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完成,并经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后,另行发布通告解除。现将恰卜恰镇主城区解除静态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解除恰卜恰镇主城区静态管理措施(不含划定的中风险区),有序恢复小区人员流动,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有序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并切实履行防疫主体责任。
2.有序恢复工业企业、建设项目正常生产建设经营,各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员工、车辆实行封闭式管理或点对点闭环管理。
3.有序恢复批发类企业和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酒店、便利店、加油站等民生公共服务场所营业。
4.有序恢复餐饮企业营业。各类餐饮单位禁止堂食,鼓励即买即走或线上订餐配送。
5.有序恢复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运营,逐步恢复客运班线运营。驾驶员须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驾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车辆一日两次消毒。群众乘坐出租车(网约车)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落实上车扫码措施。
6.商场、个体诊所、服装店、美容美发、景区、影剧院、KTV、酒吧、网吧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暂停举办各类会议、观摩、论坛、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等活动。喜事一律缓办、丧事一律简办。
7.强化快递物流业疫情防控,所有快递、外卖配送员须每天体温监测,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快递行业要切实做好处理场所、营业场所、办公场所、运输车辆、用品用具等消杀工作,严格做好存量邮件快件的全方位消杀,坚决落实“先消杀、后派送”制度。机要报刊、邮政快件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按照“定人定车定线路”原则转运。
8.医疗机构要加强院感防控,持续发挥“哨点”作用,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9.暂停各类培训机构所有线下教学活动;养老机构、公安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嘛呢康)对外开放和集体宗教活动,实行封闭管理。
10.各类生产经营场所恢复营业前要彻底做好环境消杀、清洁通风等工作,设立防疫专职工作人员,在坚持错峰、限流、通风、提倡非现金支付等措施基础上,加密对电梯、扶梯、货架、购物车(篮)等的消毒频次。使用中央空调的场所,要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查验双码、“两米线”等防控措施,做到逢进必扫,不漏一人。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要统筹复工复产与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禁“带病”复工复产。
11.继续全面排查重点人群,加大排查管控力度,重点对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西藏、甘肃、新疆、海南省和我省海西格尔木、德令哈、都兰、玉树州等地区来返人员加大排查管控力度,做到应排尽排,并严格落实集中隔离的管控措施;对低风险地区来返人员采取五天的个人健康监测,期间完成第1、3、5天的三次核酸检测。
12.所有过境车辆实行“三不准”。即过境车辆不准驶入城镇、不准随意停靠服务区、不准中途下人。全县主要过境道路沿途各防疫服务点,所有车辆及人员全部查验“双码”,如有西藏等中高风险区行程的进行劝返或集中隔离。
13.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故意逃避防疫查验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广大群众要积极监督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者相应奖励。
14.广大群众要严格履行自我管理责任,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坚持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做自己健康的守护者。要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仍然存在疫情隐匿传播和外来输入风险,全县广大群众要持续增强疫情风险意识,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坚决打赢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
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年8月21日
原标题:《(年第31号)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