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海123火灾重大责任事故案情
2023/4/15 来源:不详「本文来源:西海都市报」
年12月3日,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子科滩镇南大街中心集贸市场(老电影院)发生火灾,经省消防救援总队指派专家组调查及兴海县公安局审查,华某、邓某某、东某某、邓某某、切某某五人对该市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同时未落实相关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造成较大财产损失及严重社会影响。兴海县公安局于12月5日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上述五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年12月6日,兴海县公安局依法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华某等五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