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2023/3/14 来源:不详

海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1]

海南省统计局

海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1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我省19个市县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19个市县中,人口超过万人的市县有2个,在50万人至万人之间的市县有4个,2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市县有8个,在20万人以下的市县有5个。其中,人口居前三位的市县合计人口占全省人口比重的48.20%。

分区域看,东部地区人口为人,占58.67%;中部地区人口为人,占11.43%;西部地区人口为人,占29.90%。

表2-1各地区人口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9个市县中有16个市县人口增加。人口增加较多的前5个市县依次为:海口、三亚、陵水、琼海和东方,分别增加人、人、人、人和人。

分区域看,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东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5.40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1.6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3.7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市县的常住人口占全省人口的比重。

[4]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三亚市没有分区,故没有数据。

责任编辑:王平

本文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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